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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规模纳税人,缺成本票原因,以及缓解措施
没有票现状
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,觉得一家正常经营的主体,真实的业务,怎么会没有票呢?步入职场,融入中小企业的经济生活,你会发现,这样的情况的不仅存在,而且还十分的普遍!以采购业务为例!
中小企业在采购的时候,面临三种选择:
1. 我这里不开票,都是小本买卖,从来不会开票!
市场竞争激烈,这样的情况比较少,但客观存在。卖家的产品方圆百里之内,就他家有卖的,优势零星采购!算了,路费都比这物资贵,买吧,没有,给开个收据吧(白条)!
2. 你这价格是不含税的,要开票我不得亏死
询价阶段,对于价格是否含税没有明确。即使明确询问是否含税,卖家居于生存竞争关系,依然诸多套路。加税金开票,实在不甘心。不出税金,货物依然可以买到。还是省点钱吧,不开票了!
3. 这个月的票已经开完了,您下个月再来,再给您开
卖家的票开完了,有些小企业每个月批票是有额度的,那怎么办呢,人家确实没票,距离下个月就那么几天了,那就下个月吧。
但是商品经济社会,玩的就是周转率。“下个月”开,商品早就卖的渣渣都不剩了,临了,卖家还是那句,票又开完了,下月,下月一定给你开。如此反复几个月,人家是为了省税金,压根就没想过给你开。
那应该怎么办呢?
①尽量去取得票。
②申请核定征收小规模企业申请所得税核定征收,税局按照行业给你核定一个应税所得率,比如收入100万,行业利润率10%,那么就按照10万的利润的基数去缴税。
丢了?用复印件这样入账!还有60天的补救期!
60日的补救期是什么?
增值税普通、电子
丢了怎么办?
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》(公告2018年第28号)第十三条规定,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的,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,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,要求对方补开、换、其他外部凭证。补开、换开后的、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,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。
第十五条规定,汇算清缴期结束后,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并且告知企业的,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、换开符合规定的、其他外部凭证。
只有充分利用好60日补救期的新规定,在税局规定的时日内依法取得合规,来争取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,避免企业造成补税以及罚款、滞纳金的税务风险。当过了汇算清缴期遇到税务稽查的时候,发现未取得,税务局仅仅给你留出60天的补救期,即便是超过了1天再取得扣除凭证,也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了,这个时候就更不要再指望5年追补期的规定了。
1.丢失普通 。
可以取得证明时:
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,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、金额和内容等,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、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批准后,代作原始凭证。
无法取得证明时:
如火车、轮船等凭证,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,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、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批准后,代作原始凭证。
2.丢失电子。
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增值税电子(下称“电子”),可以根据代码、号码、开票日期、开具金额(不含税)等信息,在增值税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,电子。如不掌握相关信息,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。
同区变更流程
同区变更会简单一点,比如说原本注册地址在东莞东城区,现在要变更到南城区,需要走的流程为:
1、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地址变更的决定,形成决议,股东签字盖公章;
2、打印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》,由公定代表人签署盖章;
3、公司章程修正案(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,盖公章),修改公司章程(由股东签字,加盖公章);
4、到辖区的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提交申请,审查初审通过后,开具《受理通知书》;条件不符合,会给出补正通知;
5、凭借受理通知书去辖区工商管理部门,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的变更手续;
6、预留在银行的公司地址信息变更。
按照步骤,就可以完成同区的企业变更地址流程。
跨区变更
相比起同区变更,跨区变更就会复杂一点。比如说,原本是在南昌,现在要搬到赣州,需要走的流程为
1、办理公司变更批准书。先到新注册第的直属外经委办理“同意迁入本地区的同意函”,然后凭同意函到注册地外经委办理注销迁移批准书,后到新注册地直属外经委领取新批准证书。
2、营业执照变更。凭变更后的批准证书,到原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“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”,并把原营业执照注销。然后凭“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”到新注册第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入手续,直接申请新的营业执照。
这样,跨区企业变更地址流程也就完成了。
公司变更地址流程虽然很清晰,但是在办理的过程中,还是很容易出错,因为缺少经验,在资料准备的时候,容易填写错误或者准备不齐全。并且这种工商变更的事情不是经常会出现的,所以,在此建议找代理代办营业执照的公司办理,方便快捷,也花不了多少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