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猎豹移动董事长兼CEO傅盛在朋友圈直接发文称,王自如不仅是个吃软饭的,而且是个流氓。不是被格力包养的时候他是流氓,而是他之前就是个真正的流氓。
作为普通大众,我们为了吸引公众目光,在网络上发布讨论董明珠和王自如这点事情的文章,做出一些未经求证的评论意见。
被讨论的董明珠和王自如会不会拿起法律的武器,起诉这些主体侵犯了其肖像权或名誉权。如果被董明珠和王自如起诉侵权了,会不会涉及到赔偿?赔偿的金额会不会很大?这些都是在发表评论前,需要三思的问题,顺便可以掂量掂量自己的口袋,有没有这个能力去发表这样的言论?
首先,作为公众人物的董明珠和王自如,经常主动或被动地出现在大众面前,接受舆论的监督这是不可避免的。
人们对公众人物的品头论足不可避免,媒体更是将公众人物的一举一动放到镜头前。甚至有为了"炒作",经纪公司与公众人物共同谋划、泄露个人隐私的事件发生。如果我们在互联网媒体发布文章时若没有抱着故意侮辱、诽谤侵犯公众人物名誉权的故意,也不可能预见到谈论可能侵犯明星的名誉权,故不存在主观过错。这个时候,可能不涉及到侵权,但是这样的界限比较模糊。
其次,我们在谈论董明珠和王自如的这个话题的时候,不能毫无根据、漫无边际的编造瞎写,如果文章中明确攻击、诋毁公众人物的言论并造成了他们的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,那么文章发布者就应当承担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民事侵权责任。
而程度轻微、仅是违反道德的文章,应当由互联网运营商、媒体平台进行自律管理。因为在这个实践中,如果给于董明珠或者王自如不好的评论了,必定会使"格力电器"股价受损严重,损失是显而易见的,所以发布言论的时候,一定要慎重,不然赔偿的金额可能真的会很大,大到一般人负担不了的程度。